根据2025年度救捞系统航海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通知,我局近期将赴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开展航海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
具体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请关注各院校就业信息网。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4年10月21日
根据2025年度救捞系统航海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通知,我局近期将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航海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
具体招聘工作日程安排,请关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智慧就业平台(http://jmi.91job.org.cn/)。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4年10月16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和大型海上施工作业单位。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二、招聘条件(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届生招聘:本科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招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当水平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7.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三批)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报名咨询电话:021-65434022。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简历;应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4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或成绩网上查询截图(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附件1: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4年5月28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和大型海上施工作业单位。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二、招聘岗位信息
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截止;
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招聘咨询电话:021-65434022。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简历;应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4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或成绩网上查询截图(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附件1);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7.取得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船员、潜水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岗位除外);
8.社会招聘岗位,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一建证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9.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我局官方网站(www.coes.cn)发布,同时将按照部局要求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做好集中发布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截止(航海类应届毕业生由部局统一组织);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招聘咨询电话:021-65434022。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简历;应聘报名表(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4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或成绩网上查询截图(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1.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附件1: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4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docx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3年10月7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主要职责:承担上海港以及北起连云港、南至闽粤交界处的沿海清障打捞、环境和财产救助等公益性职责,并肩负国家指令性政治、军事、战备和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础上,还承担着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任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工程技术
招聘人数:5人
专业要求:水利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机械类、土木类、电气工程类、力学类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它要求: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港口与航道优先);年龄:38周岁以内。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我局官方网站(www.coes.cn)发布,同时将按照部局要求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简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相关医院进行体检或取得相关健康证书。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1.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3年8月15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主要职责:承担上海港以及北起连云港、南至闽粤交界处的沿海清障打捞、环境和财产救助等公益性职责,并肩负国家指令性政治、军事、战备和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础上,还承担着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7.秘书、会计、党群管理、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商务、综合管理、财务管理岗位,须取得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省部级分数线);
8.社会招聘岗位,须具有副高级职称(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9.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我局官方网站(www.coes.cn)发布,同时将按照部局要求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做好集中发布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截止(航海类应届毕业生由部局统一组织);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简历;应聘报名表(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3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或成绩网上查询截图(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1.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附件:
附件1.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2023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2年11月28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主要职责:承担上海港以及北起连云港、南至闽粤交界处的沿海清障打捞、环境和财产救助等公益性职责,并肩负国家指令性政治、军事、战备和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础上,还承担着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表2);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7.秘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管理、纪检监察员、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岗位,须取得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省部级分数线);
8.社会招聘岗位,须具有副高级职称(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9.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我局官方网站(www.coes.cn)发布,同时将按照部局要求通过相关公共媒体,做好集中发布工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简历;应聘报名表(附表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2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或成绩网上查询截图(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岗位+专业+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未进入考试环节的,不再单独通知)。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1.参加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2.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附件: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1年11月25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主要职责:承担上海港以及北起连云港、南至闽粤交界处的沿海清障打捞、环境和财产救助等公益性职责,并肩负国家指令性政治、军事、战备和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础上,还承担着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任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2);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7.应届毕业生(船员、潜水员等水上一线岗位除外)须取得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省部级分数线);
8.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上海打捞局2021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工作环节和初步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截止;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简历,应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官网及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要求
1.凡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参加应聘人员对应聘时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六、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打捞局2021年度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附件:1.应聘报名表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2021年1月26日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成立于1951年8月24日,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抢险救助打捞专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具有国家海上一级打捞、海洋石油一级承包和ISM资质证书,是重合同守信誉AAA级单位,国际大型拖航和国内海洋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拥有各类拖轮和特种船舶50艘。
主要职责:承担上海港以及北起连云港、南至闽粤交界处的沿海清障打捞、环境和财产救助等公益性职责,并肩负国家指令性政治、军事、战备和救灾等应急保障任务。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基础上,还承担着服务海洋经济建设任务。
主要业务:远洋拖轮、海洋工程、三用船服务、港作及深潜水服务、潜水装具及压力容器制造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2);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船员、潜水员岗位除外);
7.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员岗位,须取得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成绩(省部级分数线:总分105/行测60);
8.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上海打捞局2021年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2)。
四、招聘工作环节和初步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截止;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人员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地址:ryzp@coes.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简历,应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202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单(免考岗位除外)。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岗位适合度、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以及外文能力等内容。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船员、潜水员岗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体检,并取得合格证明。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要求
1.凡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参加应聘人员对应聘时所提供的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次招聘接受上级和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上级监督电话:010-65293045;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190682。
六、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打捞局2021年人员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2)。
附件:1.《应聘报名表》